巩固拓展脱贫成果
全面推进乡村振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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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面推进乡村振兴

推动农村供水高质量发展的思考与建议——以陕西省为例

时间:2024-11-15 19:45:14来源:《中国乡村振兴》杂志2024年22期作者:陈光

农村供水保障是巩固脱贫成果、推动乡村振兴、实现城乡融合发展的重要标志之一。2024年中央一号文件提出,“完善农村供水工程体系,有条件的推进城乡供水一体化、集中供水规模化,暂不具备条件的加强小型供水工程规范化建设改造,加强专业化管护,深入实施农村供水水质提升专项行动”。

总体现状

近年来,陕西省全面推进农村供水规模化建设、标准化管理、水质提升“三个专项行动”,优先推进城乡供水一体化、集中供水规模化建设,因地制宜实施小型供水工程规范化建设和改造,积极推广柞水“全域统管”,汉阴“第三方购买服务”等模式,加快推动农村供水事业持续健康发展。

2023年,全省建成农村供水工程988处,改善提升受益人口221.8万人,农村自来水普及率达到95.6%;解决冬季农村供水问题1796个;遴选20个农村供水典型示范案例;完成18处大中型灌区续建配套与现代化改造年度任务,恢复灌溉面积81.38万亩,总体成效显著。

当前,陕西省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农村供水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加快提升农村供水保障能力,抓紧完成农村供水高质量发展规划编制与落地实施,为新时期农村供水工作提供切实可行的方案和路径。

主要模式

各地基于发展程度、自然环境特征、人口密度和分布情况等因素,采用了不同形式的农村供水管理模式。

一是政府直接管理。其管理主体为地方水行政部门,由乡镇管护机构具体负责供水工程的建设运营,相关费用由财政补贴。该模式对政府财政要求较高,是一种较为传统的管理模式,但一些财力较好的开发区、新区对其周边待开发农村地区也采用了该管理模式。

二是国有企业管理。以“自主经营、以水养水、政府监管”为原则,由国有企业承接政府原有或新建的供水工程,通过市场化运作,为城乡群众提供用水服务,减轻政府财政负担。

三是政企合作管理。政府和企业合作共建城乡供水一体化项目,利用政策性金融贷款、地方政府专项债等形式,引入具备专业实力的水投公司,或新组建当地水务企业,授予企业特许经营权,提供集中连片供水服务。新建农村集中供水项目多采用这种形式,一定程度上帮助政府解决了资金短缺问题。

四是乡镇水管站管理。跨村的集中供水工程一般由乡镇水管站负责筹建供水站(厂)并进行专业化管理。乡镇水管站与所属各村签订饮水工程建管合同,明确管理主体和权属,并负责经营管理。

五是村集体管理。由村集体行使管理权,由村领导班子或村民代表决定具体管理方式,主要有指派专人管理(单人或小组)、承包、租赁等。其效果与村领导班子素质、村民参与程度、政策落实程度等密切相关。

六是农民合作组织(协会)管理。按照工程受益范围,组建用水户协会,作为农村供水工程的业主和资产所有者,其优点是产权明晰、管理机构和责任明确,适用于一些联村、单村的小型集中供水工程。

七是农户自行管理。对水池、水窖、水井等分散、单户供水工程,实行农户自建、自有、自管、自用的管理模式,权责分明,但用水安全取决于农户个人。

存在问题

一是规模化供水工程修建管护难度大。受自然环境、地形地貌等因素影响,农村居民通常居住分散,大型集中式供水站(厂)选址困难,修建成本畸高。因此仍以小型、分散式供水工程为主,点多面广,受益人口少,管护难度大,水量无法保证,设备设施维修、更新进度较慢。工程管线布局不合理,埋设深度不达标,易造成破损及冬季结冰断供现象。

二是水量水质不稳定。小型集中供水工程和多数分散供水水源往往来自溪沟径流、自然出露的井泉水或地下水等,水量水质保证率不高,持续强降雨时易浑浊,干旱季节水量又常常不稳定,甚至缺水断供。由于农村多为小型集中或分散式供水工程,水质检测和维修养护成本高,存在硝酸盐、氨氮有机物等超标问题,水质净化、除垢设备操作流程以及用料管理也不够规范。

三是管理机制不健全,规范程度不高。垂直管理深度、到位率不高,基层供水存在设备检修、消毒除菌等工作不到位等情况,导致水质浑浊、舆情发酵等不良影响。随着城乡供水一体化改革,在政企交接过程中,存在资料不全、沟通不到位等情况,出现供水问题时存在镇办与管理单位推诿现象。此外,村级供水公益岗多以兼职为主,收入补贴不高,专业化程度较低,日常巡查检修不够规范,工作积极性不高,管理较为松散。

四是财政资金压力大。一方面,农村供水工程建设任务重、项目多、投资大,资金筹措困难,需通过银行贷款、地方财政、吸收社会资本等多种方式筹措,资金不足仍是制约农村供水保障的主要因素。另一方面,水费收缴难度大,由于农民吃“天然水”“自取水”思想难转变,不愿意为了日常用水增加开销。此外,农村供水工程往往作为脱贫攻坚公益性工程,考虑到农民经济能力,水价定价过低,长此以往,基层财政难以为继。

五是智能化、信息化程度低。农村供水管网智能化、信息化管理系统尚未完全建立。大部分乡镇、村级管理仍停留在人工检测、抄表、收费的原始层面,工作量大、效率低、精度差,不适应农村供水保障高质量发展。

对策建议

一是以规模化建设为引领,夯实农村供水基础保障。坚持规划先导。根据各地地形地貌、水资源条件、人口分布、经济发展等因素,将全省划分不同区域,结合地方实际加快完成农村供水高质量发展规划编制与落地实施,按照“建大、并中、减小”原则,优先推进城乡供水一体化、集中供水规模化,因地制宜推进小型供水工程规范化,引领农村供水保障能力不断提升。强化工程建设与设施管护水平。在城市近郊、县城周边村庄以及“引汉济渭”等大型引调水工程沿线和大中型水库周边地区,优先实施供水管网延伸工程,推进城乡供水一体化,加快重点工程建设。确保水阀水管材质、尺寸、掩埋深度等指标满足各地气候、温度、地质等条件下的输水要求,尽可能避免设施过早老化、频繁破损以及冬季结冰断供等情况;对老旧设施、管网及时翻新更换。统筹推动农村水务工作协调开展。积极争取各级农村饮水安全项目资金、地方专项债券资金等,以股权合作等方式引入大型水务公司,探索运用PPP(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模式,多措并举保障农村供水工程建设与设施维护资金需求。协调自然资源部门,高效落实农村供水工程所需用地指标,完善土地补偿机制。因地制宜探索农村供水与污水处理、环境整治等项目打捆实施,实现以工补农、以城带乡。

二是以标准化管理为举措,建立农村供水长效机制。建立协调共治机制。建立横向联动、资源整合、协同推进的农村供水保障机制,进一步夯实县(区)、镇(办)政府主体责任,明确水利、发改、财政、生态、卫健等部门在建设运营、水费定价、资金保障、水源地保护、水质监督等领域的分工责任。提高县(区)对镇(办)目标责任考核中农村供水考核分值占比,夯实镇村供水管护责任。积极推广“县域统管”+“第三方购买服务”模式,推动农村供水运营专业化。加快组建县属国有农村供水管理公司,下辖镇级或片区供水站(公司)及村级服务点,统一技术和服务标准,实现农村供水“直管到户”;优先从镇村本地聘用专职管水员,履行原供水公益岗职能,明确岗位职责,强化培训、考核机制,激活农村供水服务的“末梢神经”。积极引入社会资本参与农村供水运营管理,缓解政府财政压力,以“按效付费”机制给予运营补贴,探索实行保底水量、确保水费收入等支持措施。对于民营企业不愿管的、不具有经济效益的小型分散式供水点、生活困难户,国有公司应做好兜底保障。优化水费定价与收缴工作。稳步推进城乡供水全成本定价、计量收费全覆盖,对乡村振兴重点帮扶地区实施水价补贴,因地制宜推行“基本水价+计量水价”的两部制水价,实现“以水养水”长效发展。逐步普及运用入户端智能水表及控制器,实现线上缴费、水量查询等功能;对于操作不便的留守老人等群体,村干部、管水员做好入户收缴或辅助操作。

三是以水质提升为根本,筑牢农村供水安全底线。加强水源地建设与保护。定期开展水源地生态环境检测,加强对新建和改造农村供水水源论证,加大水源地环境保护力度。各地根据季节性枯水情况,做好备用水源地建设,提升调蓄能力和供水保证率。提升水质检测能力。持续完善县级农村供水水质检测机构建设,推进CMA(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证);支持集镇供水站(厂)配备基本水质检测设施、便携式水质检测箱;市级水质检测机构或第三方公司对农村水源水、出厂水、管网水等各段面水质进行不定期“飞检”,多级联动确保农村供水水质持续稳定达标。备足消毒净化设施用料。规模化供水工程管护人员应做好日常巡查与维护,按规定投放消毒、除垢药剂。对于小型分散式供水站,统一向管水员或用水户配发消毒精片、絮凝剂等消毒净化物料,并指导其规范存放与使用。强化水质提升的配套支持措施。综合运用财政资金、衔接整合资金、社会资本、用户自筹等手段,落实好水质检测、消毒净化的各项资金需求。鼓励有条件的地区优先试点、分布实施,新建或改造形成覆盖水源、水厂、管网、入户全过程的智能化供水系统,在主要节点配备传感装置和检测仪器,对水质、水量等指标进行在线实时监控,对异常波动及时上报并处理解决。制定完善农村供水水质保护相关法律法规,确保在水源安全、供水安全、设备管网安全等方面有法可依。(作者系陕西省社会科学院经济研究所副研究员、安康市汉滨区茨沟镇瓦铺村驻村工作队队员)

总监审姚卜成
监 审韩世雄
 
责任编辑朱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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观察思考

推动农村供水高质量发展的思考与建议——以陕西省为例

时间:2024-11-15 19:45:14

来源:《中国乡村振兴》杂志2024年22期

作者:陈光

农村供水保障是巩固脱贫成果、推动乡村振兴、实现城乡融合发展的重要标志之一。2024年中央一号文件提出,“完善农村供水工程体系,有条件的推进城乡供水一体化、集中供水规模化,暂不具备条件的加强小型供水工程规范化建设改造,加强专业化管护,深入实施农村供水水质提升专项行动”。

总体现状

近年来,陕西省全面推进农村供水规模化建设、标准化管理、水质提升“三个专项行动”,优先推进城乡供水一体化、集中供水规模化建设,因地制宜实施小型供水工程规范化建设和改造,积极推广柞水“全域统管”,汉阴“第三方购买服务”等模式,加快推动农村供水事业持续健康发展。

2023年,全省建成农村供水工程988处,改善提升受益人口221.8万人,农村自来水普及率达到95.6%;解决冬季农村供水问题1796个;遴选20个农村供水典型示范案例;完成18处大中型灌区续建配套与现代化改造年度任务,恢复灌溉面积81.38万亩,总体成效显著。

当前,陕西省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农村供水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加快提升农村供水保障能力,抓紧完成农村供水高质量发展规划编制与落地实施,为新时期农村供水工作提供切实可行的方案和路径。

主要模式

各地基于发展程度、自然环境特征、人口密度和分布情况等因素,采用了不同形式的农村供水管理模式。

一是政府直接管理。其管理主体为地方水行政部门,由乡镇管护机构具体负责供水工程的建设运营,相关费用由财政补贴。该模式对政府财政要求较高,是一种较为传统的管理模式,但一些财力较好的开发区、新区对其周边待开发农村地区也采用了该管理模式。

二是国有企业管理。以“自主经营、以水养水、政府监管”为原则,由国有企业承接政府原有或新建的供水工程,通过市场化运作,为城乡群众提供用水服务,减轻政府财政负担。

三是政企合作管理。政府和企业合作共建城乡供水一体化项目,利用政策性金融贷款、地方政府专项债等形式,引入具备专业实力的水投公司,或新组建当地水务企业,授予企业特许经营权,提供集中连片供水服务。新建农村集中供水项目多采用这种形式,一定程度上帮助政府解决了资金短缺问题。

四是乡镇水管站管理。跨村的集中供水工程一般由乡镇水管站负责筹建供水站(厂)并进行专业化管理。乡镇水管站与所属各村签订饮水工程建管合同,明确管理主体和权属,并负责经营管理。

五是村集体管理。由村集体行使管理权,由村领导班子或村民代表决定具体管理方式,主要有指派专人管理(单人或小组)、承包、租赁等。其效果与村领导班子素质、村民参与程度、政策落实程度等密切相关。

六是农民合作组织(协会)管理。按照工程受益范围,组建用水户协会,作为农村供水工程的业主和资产所有者,其优点是产权明晰、管理机构和责任明确,适用于一些联村、单村的小型集中供水工程。

七是农户自行管理。对水池、水窖、水井等分散、单户供水工程,实行农户自建、自有、自管、自用的管理模式,权责分明,但用水安全取决于农户个人。

存在问题

一是规模化供水工程修建管护难度大。受自然环境、地形地貌等因素影响,农村居民通常居住分散,大型集中式供水站(厂)选址困难,修建成本畸高。因此仍以小型、分散式供水工程为主,点多面广,受益人口少,管护难度大,水量无法保证,设备设施维修、更新进度较慢。工程管线布局不合理,埋设深度不达标,易造成破损及冬季结冰断供现象。

二是水量水质不稳定。小型集中供水工程和多数分散供水水源往往来自溪沟径流、自然出露的井泉水或地下水等,水量水质保证率不高,持续强降雨时易浑浊,干旱季节水量又常常不稳定,甚至缺水断供。由于农村多为小型集中或分散式供水工程,水质检测和维修养护成本高,存在硝酸盐、氨氮有机物等超标问题,水质净化、除垢设备操作流程以及用料管理也不够规范。

三是管理机制不健全,规范程度不高。垂直管理深度、到位率不高,基层供水存在设备检修、消毒除菌等工作不到位等情况,导致水质浑浊、舆情发酵等不良影响。随着城乡供水一体化改革,在政企交接过程中,存在资料不全、沟通不到位等情况,出现供水问题时存在镇办与管理单位推诿现象。此外,村级供水公益岗多以兼职为主,收入补贴不高,专业化程度较低,日常巡查检修不够规范,工作积极性不高,管理较为松散。

四是财政资金压力大。一方面,农村供水工程建设任务重、项目多、投资大,资金筹措困难,需通过银行贷款、地方财政、吸收社会资本等多种方式筹措,资金不足仍是制约农村供水保障的主要因素。另一方面,水费收缴难度大,由于农民吃“天然水”“自取水”思想难转变,不愿意为了日常用水增加开销。此外,农村供水工程往往作为脱贫攻坚公益性工程,考虑到农民经济能力,水价定价过低,长此以往,基层财政难以为继。

五是智能化、信息化程度低。农村供水管网智能化、信息化管理系统尚未完全建立。大部分乡镇、村级管理仍停留在人工检测、抄表、收费的原始层面,工作量大、效率低、精度差,不适应农村供水保障高质量发展。

对策建议

一是以规模化建设为引领,夯实农村供水基础保障。坚持规划先导。根据各地地形地貌、水资源条件、人口分布、经济发展等因素,将全省划分不同区域,结合地方实际加快完成农村供水高质量发展规划编制与落地实施,按照“建大、并中、减小”原则,优先推进城乡供水一体化、集中供水规模化,因地制宜推进小型供水工程规范化,引领农村供水保障能力不断提升。强化工程建设与设施管护水平。在城市近郊、县城周边村庄以及“引汉济渭”等大型引调水工程沿线和大中型水库周边地区,优先实施供水管网延伸工程,推进城乡供水一体化,加快重点工程建设。确保水阀水管材质、尺寸、掩埋深度等指标满足各地气候、温度、地质等条件下的输水要求,尽可能避免设施过早老化、频繁破损以及冬季结冰断供等情况;对老旧设施、管网及时翻新更换。统筹推动农村水务工作协调开展。积极争取各级农村饮水安全项目资金、地方专项债券资金等,以股权合作等方式引入大型水务公司,探索运用PPP(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模式,多措并举保障农村供水工程建设与设施维护资金需求。协调自然资源部门,高效落实农村供水工程所需用地指标,完善土地补偿机制。因地制宜探索农村供水与污水处理、环境整治等项目打捆实施,实现以工补农、以城带乡。

二是以标准化管理为举措,建立农村供水长效机制。建立协调共治机制。建立横向联动、资源整合、协同推进的农村供水保障机制,进一步夯实县(区)、镇(办)政府主体责任,明确水利、发改、财政、生态、卫健等部门在建设运营、水费定价、资金保障、水源地保护、水质监督等领域的分工责任。提高县(区)对镇(办)目标责任考核中农村供水考核分值占比,夯实镇村供水管护责任。积极推广“县域统管”+“第三方购买服务”模式,推动农村供水运营专业化。加快组建县属国有农村供水管理公司,下辖镇级或片区供水站(公司)及村级服务点,统一技术和服务标准,实现农村供水“直管到户”;优先从镇村本地聘用专职管水员,履行原供水公益岗职能,明确岗位职责,强化培训、考核机制,激活农村供水服务的“末梢神经”。积极引入社会资本参与农村供水运营管理,缓解政府财政压力,以“按效付费”机制给予运营补贴,探索实行保底水量、确保水费收入等支持措施。对于民营企业不愿管的、不具有经济效益的小型分散式供水点、生活困难户,国有公司应做好兜底保障。优化水费定价与收缴工作。稳步推进城乡供水全成本定价、计量收费全覆盖,对乡村振兴重点帮扶地区实施水价补贴,因地制宜推行“基本水价+计量水价”的两部制水价,实现“以水养水”长效发展。逐步普及运用入户端智能水表及控制器,实现线上缴费、水量查询等功能;对于操作不便的留守老人等群体,村干部、管水员做好入户收缴或辅助操作。

三是以水质提升为根本,筑牢农村供水安全底线。加强水源地建设与保护。定期开展水源地生态环境检测,加强对新建和改造农村供水水源论证,加大水源地环境保护力度。各地根据季节性枯水情况,做好备用水源地建设,提升调蓄能力和供水保证率。提升水质检测能力。持续完善县级农村供水水质检测机构建设,推进CMA(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证);支持集镇供水站(厂)配备基本水质检测设施、便携式水质检测箱;市级水质检测机构或第三方公司对农村水源水、出厂水、管网水等各段面水质进行不定期“飞检”,多级联动确保农村供水水质持续稳定达标。备足消毒净化设施用料。规模化供水工程管护人员应做好日常巡查与维护,按规定投放消毒、除垢药剂。对于小型分散式供水站,统一向管水员或用水户配发消毒精片、絮凝剂等消毒净化物料,并指导其规范存放与使用。强化水质提升的配套支持措施。综合运用财政资金、衔接整合资金、社会资本、用户自筹等手段,落实好水质检测、消毒净化的各项资金需求。鼓励有条件的地区优先试点、分布实施,新建或改造形成覆盖水源、水厂、管网、入户全过程的智能化供水系统,在主要节点配备传感装置和检测仪器,对水质、水量等指标进行在线实时监控,对异常波动及时上报并处理解决。制定完善农村供水水质保护相关法律法规,确保在水源安全、供水安全、设备管网安全等方面有法可依。(作者系陕西省社会科学院经济研究所副研究员、安康市汉滨区茨沟镇瓦铺村驻村工作队队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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