乡村文化产业发展要坚持农民主体原则
党的二十大报告提出:“加快建设农业强国,扎实推动乡村产业、人才、文化、生态、组织振兴。”在广大乡村,文化产业是实现文化振兴与产业振兴融合发展的重要路径,是盘活乡村人文与自然资源全面推进乡村振兴的重要举措。
在文化和旅游部等六部门印发的《关于推动文化产业赋能乡村振兴的意见》中,“农民主体、多方参与”是乡村文化产业发展的基本原则之一。《意见》要求,在发展乡村文化产业时,必须充分尊重农民意愿,切实调动农民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把维护农民根本利益、促进农民共同富裕作为出发点和落脚点,鼓励各方力量广泛参与,加强对乡村本土文化人才的培育和支持,建立有效利益联结机制,不断提升农民的获得感和幸福感。坚持农民主体原则,需要从制度、技术、文化塑造等角度入手,确保农民可以自主、能动、创造性地参与进来,在乡村文化得到保护和传承的基础上,推动文化赋能产业发展。要建立参与机制。一是要设置意见表达和反馈机制。让农民充分表达自己的意愿、激发他们的创造性。可以借助“民主恳谈会”“村民代表会”或采取“文化讨论小组”的形式,征求农民对发展乡村文化产业的意见和创意,从项目论证到建设、运维,让农民感受到尊重和自我价值的实现,并调动他们参与公共决策的积极性。二是要通过技术手段降低农民参与门槛。借助数字化、技术外包等方式,可以让农民更容易参与文化产业,比如有的乡村发展文化产业项目,帮助农民进行产品包装和销售。三是建立文化产业发展共同体。通过创新联农带农机制,让农民可以分享文化产业全产业链发展带来的收益,以此激发农民参与的积极性。借助机制、技术赋能和利益共同体等方式,解决农民参与渠道有限、参与难度高、参与意愿不强等问题,将农民嵌入到文化产业链、价值链中。要培育人力资源。乡村文化产业是创意密集型、人才密集型产业。在发展的过程中,除了要关注外来人才的引用留育,更要注重乡村人才的培育。一是要积极打造以普通高等院校、职业学校、研究机构、文化企业等为依托的文化培训基地,比如鼓励普通高等院校、职业学校、研究机构在乡村设立文化和旅游类实习实践实训基地,以提升农民的人文素养和审美水平。二是要柔性引入文化工作者、艺术类专业师生等专业人员,让他们在乡村环境下,对农民掌握的乡村文化资源进行产业化开发,并在实践过程中为农民提供创作、展示、营销和品牌、服务等方面的培训与支持。三是要注重发挥乡村文化和旅游能人、产业带头人、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传承人、工艺美术师、民间艺人等群体的示范带头作用,挖掘培养乡土文化人才,培育新型高素质农民队伍。四是要加强农民现代技术培训,为其提供数字营销、新媒体、品牌形象塑造等方面的技术与能力培训。借助人力资源的积累,可以解决农民参与能力不足的问题。要重视文化塑造。发展乡村文化产业需要统筹传统乡土文化保护传承和创新发展,文化的保护传承和文化的产业化需要同步进行。一是要深入挖掘本地文化资源的凝聚价值和治理功能,将农民组织起来,建立一个文化共同体,塑造农民的文化认同感,激发其参与文化产业的自豪感和荣誉感。二是要通过示范引领、表彰先进等方式,对积极参与产业发展的农民以及行为进行表彰,形成一个助推产业发展的激励机制与文化氛围。三是要提升农民的文化自觉,让他们意识到本地文化的独特价值,比如一些村寨以非遗技艺为主题来塑造旅游体验空间,从而形成一个整体的对外形象,让本地文化具有更高的产业价值。
各地多年的文化产业发展实践证明,要想让文化产业在乡村具有可持续发展能力,并借助“文化+”助推其他产业发展,就必须激活农民的自主性、能动性和创造性,让农民真正参与进来。也只有这样,才能避免在文化产业项目与农民、农村之间形成“隔离墙”。乡村文化产业不能只是占据乡村空间、获取乡村文化资源,它需要和农民建立利益联结机制,需要和乡村社会建立紧密关联,并成为其中的有机组成部分。
总监审姚卜成
监 审韩世雄
责任编辑朱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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